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和《珠海市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规则(2022年版)》(珠建招〔2022〕1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轮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在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招标的项目,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28%的比率确定75个抽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规则(2022年版)》(珠建招〔2022〕14号)第三、四条规定内容对抽查项目进行中标后评估。
三、工作要求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将抽查项目材料按附件2要求(复印件封面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招标人自行招标的由招标人提供)于2025年6月2日前报送至我局招投标管理科(香洲区红山路102号508室)。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无需报送材料。评估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通报评估结果情况。
附件:1.2024年第二轮中标后评估抽查项目清单
2.2024年第二轮中标后评估材料要求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