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洲新区筹备组,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绿色生产管理水平,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产品,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我局建筑科技设计科组织,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等单位实施,采取分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方式,对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二、人员安排
我局建筑科技设计科(1人),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3人),斗门区、金湾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各1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人),斗门区、金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1人),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2人),行业专家(4人)(见附件1),组成2个检查小组。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7日之前为企业自查阶段,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为检查组现场检查阶段。各企业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检查组依据《珠海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见附件2)、《珠海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见附件3)的内容要求,到现场进行逐项检查评分。要按照珠海市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执法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建筑用砂等原材料采购、进货检验和出厂检测等台账制度落实情况,采购建筑用砂时查验砂的来源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检测合格证明情况等。检查组要对水泥、砂、掺合料、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请检查组各成员单位于2021年11月5日前,按通知要求,填写《检查组成员名单报送表》并报送至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联系人:唐申武,电话:0756-2251800)。
(二)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迎接检查工作。
(三)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所检查企业有关情况如实记录并签名确认,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工作总结。
(四)本次检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按分数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网及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网进行排名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查组成员名单报送表
2.珠海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
3.珠海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检查综合评分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