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出台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从轻处罚清单和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的要求,规范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行使,推动“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出台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从轻处罚清单和免处罚清单的通知》,依法梳理出一批市级层面立法应当依法从轻的行政处罚事项和轻微违法免处罚事项。
二、主要内容说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轻处罚清单》共涉及25项行政处罚事项,主要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涵盖物业管理领域、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建筑节能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清单包含了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适用情形、依据、裁量幅度、配套监管措施等基本要素。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共涉及7项行政处罚事项,主要是根据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特点、监管现状和执法实际,重点从主要执法领域、高频处罚事项和企业、群众在过罚相当方面反映较大的处罚事项中筛选出可实施轻微违法免罚的行政处罚事项,涵盖消防验收备案、商品房销售管理、物业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清单包含了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等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