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条例》实施一周年到来之际,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宣贯工作会,集体学习条例内容要求,部署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由田建华局长主持,分管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会议。

田建华局长强调,《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对于全面提升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具有重要意义。

田建华局长就住建系统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筹协调指导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二是要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市分类办开展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是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单位,同时丰富宣贯形式,不断提升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识。